内容正文:
第二讲 人民当家作主
【基础知识】
考点1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1.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2.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1)民主的含义: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是指在统治阶级范围内,按平等的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
(2)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一种新型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特点
表现
内容
最
广
泛
权利广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主体广泛
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
最
真
实
政治保证
我国是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有一个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坚强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是在国家生活中实现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
制度法律保障
我国已建立了一系列切实体现和有效维护人民民主的制度,制定了从多方面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这些制度和法律的建立断完善,在实践中保障了人民民主的有效落实
实现方式
我国不仅在国家权力机关和人民政府的组织等方面实行民主选举,还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
最管用
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这套制度体系体现了人民意志,保障了人民权益,激发了人民的创造活力。这套制度体系能够有效杜绝西方国家常见的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过问的开“空头支票”问题,防止出现人民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现象,避免相互掣肘而导致内耗严重、效率低下的弊端
考点2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原因
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
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2.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靠保障
(1)可靠保障: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2)我国的国家职能
主要目标
具体要求
对内职能
维护国家稳定
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促进社会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外职能
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构建和维护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
考点3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居于最高地位,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务,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职权
内容
关键词
立法权
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如果是关于法律的立、废、改的决定,则是立法权
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
如果是关于国家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