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和监督权等。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文化权利。
(4)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2.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3.公民的政治自由有哪些?它有何意义?
(1)内容:我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意义:公民享有政治自由,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4.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内容及意义各是什么?
(1)内容:①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②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意义: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作用有哪些?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活,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6.人身自由的内涵和地位:
(1)内涵: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7.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2)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8.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1)含义: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