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05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知识串讲)-2021-2022学年高一政治下学期期末考点大串讲(统编版必修3)

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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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5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思维导图 二、知识串讲 (一)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1)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人民——间接行使;人大代表——直接行使)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3)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职权: 最高立法权:关于法律的立、改、废、释、授的决定 最高决定权:关于国家大政方针、规划、预算的通过 最高任免权:关于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任免的决定 最高监督权:关于相关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的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决算 (3)组成 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4)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①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②产生: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职权: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及全国人大授予的其它权力。 ④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 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在其相应职权范围内,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常设机关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 代表组成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省、自治区、直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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