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时空坐标
公元前1046年
公元前771年
西周
敬天保民
春秋战国
德治与法治
秦
法治
汉
《九章律》
魏晋
律令
儒家化
唐
唐律
宋元
宋:理学、乡约
元:司法实践援引唐律
明清(前期)
《大明律》
《大清律例》
公元前221年
公元前207年
公元220年
公元420年
公元618年
公元907年
公元960年
公元1368年
公元18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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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结构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先秦
德治:西周“敬天保民”——春秋战国儒家的仁、礼
法治:春秋“铸刑鼎”——战国法家“法、术、势”
秦——唐
秦汉:改法为律,律、令皆法
魏晋:律令儒家化
唐朝:《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清
法治:明清律例合编
教化:宋代理学、乡约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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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思想的渊源
夏商: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如商代实行“人殉”制。
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纯压迫式治理
关注人民群体,体现了统治者的自我约束
2、法治思想的渊源
①夏商周时期:《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②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特点:夏商重刑轻德,西周明德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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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崩乐坏——成文法的诞生
思考1:西周时期的社会治理有什么特点?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王之同族有罪不即市。——《周礼·秋官·小司寇》
等级制度森严,贵族拥有解释法律的特权(习惯法)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昭公六年》
思考2:子产临终前舍宽取猛的态度转变说明了什么问题?
礼崩乐坏,子产为形势所迫,“救世”之需,从为政以德转变为立法从严,严刑峻法。(成文法)
(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左传·昭公二十年》
子产“铸刑书”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叔向曾写信反对:“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子产:“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摘编自徐喜良:《中国通史》
叔向不愿丧失贵族阶级生杀予夺的特权,认为公布刑法违反“礼治”。
思考: 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 “铸刑书”有什么深远的历史影响?
①子产“铸刑书”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②刑书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改革色彩,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成为秦汉以后封建法制的滥觞。
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3、德治与法治之争
(1)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周王室礼制社会秩序崩坏。
诸侯国君们纷纷寻求治国新思想。
铁农具牛耕兴起,解放了生产力,土地私有
百家争鸣,思想解放——儒家和法家思想提供德治和法治的思想来源。
(2)德治与法治之争——开端
子产“铸刑书”而引起的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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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派 治国思想 治国手段 理论来源
儒家
法家
孔子: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
税敛
②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仁和礼的手段
人性善
韩非: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守法令。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和刑的手段
人性恶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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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对晋国铸刑鼎予以猛烈抨击:“乎,失其度矣!……贵贱不愆,所谓度也。……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孔子家语》
思考1:
孔子所谓“度”的含义是什么?他猛烈抨击铸刑鼎的理由是什么?
“度”指的是贵贱尊卑的等级秩序,他认为民重法则削弱贵族的尊严,不利于统治。
秦王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
儒家(德治) 法家(法治)
人性本善 人性本恶
为政以德,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奖励耕战,军公爵制。
思考2:战国时期儒家、法家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哪一派更符合时势?
焦点在于治国手段,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富国强兵。法家更符合君主专制的需要。
(5)社会影响
①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