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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热点速递】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总结并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2021年度,学术理论界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持续推进,取得诸多高质量成果: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来源和重大意义。
阐明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和世界意义。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
深入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组成部分的主要内容,并围绕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关系、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人民立场、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继承和创新、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重大理论命题,阐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明特征、核心要义和科学方法。
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探索。
聚焦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监察法治,立法工作,生态文明法治,法治人才培养等实践问题,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从各领域、各部门法进行多层次、多视角系统研究。
2021年度,学术理论界掀起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在既有研究成果基础上,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关于这一主题的研究将主要面向以下方面: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研究,以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实践要求,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走深走实,进而在全面依法治国中释放出新的实践伟力。
2.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理阐释和体系构建,特别是系统分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原创性、独创性、集成性理论创新,彰显其真理力量和话语魅力。
3.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融通性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华优秀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对人类法治文明成果的批判性继承、择善性借鉴,与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人类法治文明思想精华具有内在融通性。要通过深入研究,展示这一思想蕴涵的博大精深的中国精神和中国文化,展示其海纳百川、博采众长的全人类共同价值。
4.加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的重大专题性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领域,运用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方面,在政治与法治、民主与专政、权利与权力、自由与秩序、安全与发展、法治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改革与法治等辩证关系中都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理、法理、哲理。
【名师点拨】
【点拨】中外历史上的法治思想实践
一、中国古代史上的法治思想和重要法律
1、史实
(1)夏朝:制定了刑法。
(2)战国时期:商鞅主张“严刑峻法”;韩非子主张“以法为本”,“法不阿贵”。
(3)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颁布了通行全国的秦律。
(4)唐朝:六部中的刑部主管刑法。
(5)北宋:将地方司法权收归中央;王安石变法时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
(6)明朝:废行省,设三司,其中提刑按察使司负责监察和司法;颁布《大明律》,增加经济立法,主张量刑“重其重罪,轻其轻罪”。
(7)明清之际: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
2、认识
(1)封建法律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巩固封建君主专制统治,其实质是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是一种“人治”。
(2)黄宗羲提倡“法治”,反对“人治”,是对韩非子“法治”思想的批判,否定了君主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君民共同纳入“法治”的范畴。黄宗羲的“法治”思想体现了一种强烈反封建专制的精神和朦胧的民主法制意识。
二、中国近现代史上的宪法性文件和法制建设
1、史实
(1)清朝晚期
①太平天国颁布《资政新篇》,主张以法治国。
②19世纪末,资产阶级维新派掀起维新变法运动,主张兴民权、设议院、开国会、实行君主立宪政体。
③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实质是维护清王朝的反动统治,欺骗与麻痹人民群众,但它毕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未列入考纲)
(2)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宪法。它使鸦片战争以来人们为民主奋斗了70多年的成果以宪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将中国民主与法制化进程推向一个依照实施民主共和的新阶段。它在中国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3)北洋军阀政府时期
①1914年,袁世凯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了《中华民国约法》。这部宪法彻底否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确立了封建军阀专制,从而为袁世凯复辟帝制作了舆论准备,并铺平了道路。它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②1915年,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掀起新文化运动,提出“民主与科学”,对民主法制建设起了推动作用。
(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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