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学习目标
Objectives
01.
理解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重点)
02.
认同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03.
科学理解公民参与政治生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提高公共参与能力。(重点+难点)
第一课 生活在人们当家作主的国家
第二框 政治权利与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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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探究 重点突破
议题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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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探究 重点突破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①含义:
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②条件
国籍条件:我国公民
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
政治条件: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
能力条件: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
③地位: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议题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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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探究 重点突破
国家机关:
①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②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其部委;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乡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
③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和法院
④监察机关:国家和地方监察委员会
⑤军事机关:中央军委和各级武装部门
⑥国家主席:
判断:
下列属于公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有( )
(1)国家公职人员的选举
(2)镇长的选举
(3)区人大代表的选举
(4)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5)居委会、村委会的选举
特指选或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利。
议题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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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探究 重点突破
(2)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①含义:
②内容:
议题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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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约束的绝对的自由,自由是法律的体现,法律是自由的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
⑶因此,公民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只要不超出法律所约束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
情景探究 重点突破
(2)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
具体表现。
①含义:
②内容:
③地位:
议题1: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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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探究 重点突破
(3)监督权
②内容
批评权:
建议权:
申诉权:
控告权:
检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