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14年山东省物理 考试说明
一、能力要求
1.理解能力
理解物理概念、物理规律的确切含义,理解物理规律的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简单情况下的应用;能够清楚认识概念和规律的表达形式(包括文字表述和数学表述);能够鉴别关于概念和规律的似是而非的说法;理解相关知识的区别和联系。
2.推理能力
能够根据已知的知识和物理事实、条件,对物理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或作出正确的判断,并能把推理过程正确地表达出来。
3.分析综合能力
能够独立地对所遇的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研究,弄清其中的物理状态、物理过程和物理情境,找出起重要作用的因素及有关条件;能够把一个复杂问题分解为若干较简单的问题,找出它们之间的联系;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运用物理知识综合解决所遇到的问题。
4.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
能够根据具体问题列出物理量之间的关系式,进行推导和求解,并根据结果得出物理结论;能运用几何图形、函数图像进行表达、分析。
5.实验能力
能独立的完成表1、表2中所列的实验,能明确实验目的,能理解实验原理和方法,能控制实验条件,会使用仪器,会观察、分析实验现象,会记录、处理实验数据,并得出结论,对结论进行分析和评价;能运用已学过的物理理论、实验方法和实验仪器去处理问题,包括简单的设计性实验;能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对方案进行评价。
这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不是孤立的,着重对某一种能力进行考查的同时在不同程度上也考查了与之相关的能力。同时,在应用某种能力处理或解决具体问题的过程种往往伴随着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过程。因而高考对考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等探究能力的考查渗透在以上各种能力的考查中。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物理学科的考试内容及要求见表1和表2。对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的程度分为Ⅰ和Ⅱ两个层次:
Ⅰ.对所列知识要知道其内容及含义,并能在有关问题中识别和直接使用。与课程标准中“了解”和“认识”相当。
Ⅱ.对所列知识要理解其确切含义及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够进行叙述和解释,并能在实际问题的分析、综合、推理和判断等过程中运用。与课程标准中的“理解”和“应用”相当。
表1:必考内容及要求
力学
主题
内容
要求
说明
质点的直线运动
参考系、质点
Ⅰ
位移、速度和加速度
Ⅱ
匀变速直线运动及其公式、图像
Ⅱ
相互作用与牛顿运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