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必背知识复习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一、课标要求: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和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二、知识体系: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一、必背基础知识:
1、解决纠纷的方式?
2. 调解含义、我国的调解制度?
3. 诉讼调解及法律效力?诉讼外调解?
4. 人民调解的特征?(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组织,主要由村委会、居委会设立,企、业单位等也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本质是基层群众自治,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与鲜明的自治性特征。)
5. 人民调解的原则?费用?(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三项原则)
6. 经人民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7. 仲裁的类型?商事仲裁的范围?(注意不能仲裁的范围)
8. 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或裁或审、协议仲裁、不公开审理与一裁终局是商事仲裁的基本制度)
9. 诉讼的内涵、地位?
10. 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且有四个特点?
11. 诉讼的主要类型?不同诉讼类型在诉讼目的、提起主体方面的区别?
二、整合提升
1.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区别
含义
是否自愿
性质
和解
是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的争执的活动,亦称和息。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和解是当事人自由选择的在自愿原则下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纠纷解决的必经程序
自愿
“私力
救济”
调解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自愿
社会
型救
济
仲裁
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质,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愿
社会
型救
济
诉讼
通过诉讼程序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处理纠纷和应对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