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法律与生活》第四课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导学案(含答案)
【探究一】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老年人跳广场舞时播放音乐的声音很大,并占据公共场所。他们在行使什么权利?越界没?
他们在行使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他们侵犯了他人的休息权,侵犯公共利益。权利越界了!
【探究二】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界限
(1) 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②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2) 案例分析A:林某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一家店铺,并通过了实名认证。云某通过网络在该店铺订购了一条某品牌的裤子。收到货品后,云某发现货品与网页宣传不符,就发表了买家评论并给予差评。之后,双方为此产生争议,云某又追加评论,谈了自身感受。林某对此大为不满,以云某恶意差评,侵犯该店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云某侵害名誉权。
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①云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要具体分析。
②如果小云某对商品质量及经营者服务的评价仅是个人对商品及服务的情感表达,并没有诽谤、诋毁、损害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③如果小云追加的评论中有诽谤、诋毁的,则构成侵权。
(3)案例分析B:【案例分析】
某啤酒厂因使用啤酒瓶不当,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的某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大幅减少。啤酒厂认为该报社的行为是侵犯了其名誉权。
啤酒厂的看法对吗?为什么?
不对。该报社实事求是,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探究三】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1) 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选填“需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选填“必须”“不必”)支付使用费。(适用范围见课本P36“相关链接)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适用范围见课本P36“相关链接)
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2)李老师在期中考试题目中引用王某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