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6.2 夫妻地位平等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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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趣引课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提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确立: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3)核心:夫妻平等
①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表现: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平等的实质: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2、平等的人身关系——人格独立
(1)含义: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重要体现:夫妻平等的姓名权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3)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特别提醒】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