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2022.3.9
总议题: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人身权利
01
02
03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壹
生命健康俱可贵
小调查
你是否经历过······
①被同学殴打,或者言语辱骂侮辱。
②同学违纪了,却向老师报了我的名字。
③自己的照片上被写上“死胖子"等侮辱文字在班级传插并被嘲笑。
④被编造传播消极谣言,在网络上被人身攻击。
⑤家长老师同学未经问意偷看我的手机、信件、日记等。
1.人身权
(1)法律依据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①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②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分类
(3)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1)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酒店的行为构成对顾客的人身伤害,侵犯了秦某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2)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护理费、赔礼道歉和精神赔偿等侵权责任。
条例详情
⑴酒店的行为侵犯了秦某的哪些权利?
秦某一家5口在某酒店就餐。席间点了一道菜叫“春雷一声响”,该菜是锅巴炒鱿鱼再浇上滚沸的汤料而成。服务员张某在上该道菜时,未提示大家注意,就将沸汤往菜盘中倒,操作过程中,滚烫的汤料溅到秦某脸上,秦某本能地躲避,致椅子滑倒摔倒在地,右腿骨折,秦某要求酒店承担责任。
⑵秦某可以要求酒店承担哪些侵权责任?
为什么民法典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生权利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致死)
(致残)
(致病)
民法典保护: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造成残疾的,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区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身体权:公民维护其身体完整的人格权, 并自由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的人格权。(伤害身体的完整性)
健康权: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损害健康,致人患病)
生命权: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致人死亡)
小试牛刀
三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持械斗殴中將对方手指斩断
强行剪掉剃掉他人的眉毛
餐馆给顾客食用不卫生的食品,导致顾客患病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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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肖像受保护
贰
课堂探究
议学任务:结合视频,分组讨论,谈谈易样千玺为什么要起诉该公司侵犯了其个人肖像权和姓名权。
1.姓名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
法
律
依
据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民
法
典
保
护
1.姓名权
假冒
盗用
干涉
指妨害、阻碍他人行使姓名权的行为。
未经他人同意而使用其姓名的行为。
指使用他人的姓名,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目的。
1.江某假冒张某之名到其单位开出婚姻登记介绍信。并拿走张某户口所在地的公共户口簿。与林某一起到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李某19岁时想更改自己的姓名,被其父母拒绝。
3.王某打着经张某授权的幌子,以张某的名义开办会所
4.齐玉苓案,侵权人假冒齐玉苓之名上大学
假冒
干涉
盗用
假冒
课堂探究
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还使用过哪些名字?
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肖像权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含
义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民
法
典
保
护
葛优共提起176起关于"葛优瘫"、"葛优躺"的肖像侵权官司,其中涉及"葛优躺”的诉讼有158起,涉及"葛优瘫"的共有18起,并且全部胜诉。
2.肖像权
以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