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知识清单]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
4.1840年鸦片战争后,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
二、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1.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产生
(1)人类法律文明的进步促进了法学思想的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谱写了人类法治思想史上的新篇章。
(2)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3)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2.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3.法的内涵
(1)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4.法的作用
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5.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形成
一国的法治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2.成就
(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
3.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
[体系构建]
[要点提炼]
1.一个决定因素:一国的法治总是由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
2.一个性质:我国法的性质。
3.一种方式:法治代替人治成为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4.两种基本形式: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