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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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目标定位
1、了解法律对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限制,合理合法行使权利。
2、了解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及其处理原则。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身边的一些简单争议,增强实践能力。
3、通过对民法基本知识的学习,在实际生活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
导入
探究一:在网络平台中发表言论,在大家看来是我们公民的自由和权利,为何小江发表的测评视频涉及侵权,被告上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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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有限制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要求: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人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界限: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 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王老师从网上搜到一篇散文,课堂教学时当作例文让学生分析。学生张某对该文章稍加修改后,投到某报社,报社将这篇修改后的文章发表了。正当张某欣喜之时,突然接到有关方面的通知,说他侵权了。
探究二:上述材料中王老师和学生张某的行为是否都属于侵权行为?
2、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的表现
(1)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例如: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⑤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2、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的表现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例如:①报利转戴其他报利已经刊轻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探究二:上述材料中王老师和学生张某的行为是否都属于侵权行为?
解析:王老师为课堂教学而使用别人公开发表的文章为例文,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学生张某把该文章稍加修改后署上自己的名字公开发表就构成了侵权。
练习:请判断36页探究与分享,分析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典例训练:
1、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下列选项中属于这种情形的是( )
A.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
B.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短小的文字作品
C.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某一摄影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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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探究三:邻里之间经常会因为排水、通行、采光等发生矛盾,那我们应该如何处理这些邻里矛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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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4、处理邻里关系的原则
有利生产
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
公平合理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典例训练:
3、小红家的一棵大树的树枝伸到了小明家的房顶上,致使其房顶上的盖草比其他地方 烂得快,每几年就要换一次。为此,小明家要求小红家将树枝砍去,但小红家不同意,两家发生纠纷。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常识分析应当如何处理两家的纠纷。
解析: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