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
5.1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课程标准】
列举宪法有关人民主体地位的规定,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议学任务】
总议题: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
子议题1.人民通过什么机关行使权力?
子议题2.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
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直接民主:全体公民直接管理或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
间接民主:采取代议的方式,由公民选出特定的公职人员来管理或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地位 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3)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宪法 第六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八)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九)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