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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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养目标定位
1、了解合同的概念、形式,理解签订合同在当前人们生活中的普遍意义。
2、了解订立合同的过程以及各个步骤的法律效力。
3、引用正反两方面的案例,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4、学会用法律思维观察和分析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
导入
探究一: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每天都会与合同打交道,淘宝买东西、美团点外卖和网络购电影票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你还知道生活中还有哪些活动在订立合同?你知道生活中有哪些合同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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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形式与订立原则
(1)含义的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形式: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自愿原则:即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行程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2、自愿订立合同的意义
(1)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2)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3)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要约承诺订合同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识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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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新要约: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某超市想要购进一批毛巾,于是向几家毛巾厂发出电报:本超市欲购进毛巾,如果有全棉新款,请附图样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