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3.2依法行使权利
【学习目标】
1、知道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明确行使权利的界限;
2、知道行使权利要依照法定程序;
3、了解维护权利的方式,知道如何正确维护权利;
4、增强权利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学习重难点】
重点:依法行使权利。
难点: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以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为代价。
【学习过程】
环节一:创设情景,导入课题
新闻播报
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为博取眼球,获得更多关注,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月31日下午,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仇某的行为对于我们正确行使权利有着怎样的启示?今天就让我们一同探讨这些方面的话题。《依法行使权利》
环节二:出示目标
环节三:合作探究,交流分享
活动一:自主预习
请大家仔细阅读课本P43—P46,完成下面的思考题,要求大字慢看,小字快读,并且用双色笔圈点勾画,时间5分钟。
1、行使权利不能超越界限的原因是什么?
2、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哪些界限?
3、公民应该怎样正确行使权利?
4、公民行使权利为什么要依照法定程序?
5、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6、我国调解的方式有哪些?
7、我国诉讼的类型有哪些?
板块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活动二:热点评论
2021年12月12日,网民“旅游达人**” 为博取网络关注,虚构了不实言论,在网络平台发布视频,称“浙江东阳横店影视城疫情爆发严重,演员公会停止办演员证,群众演员都开始跑路了”造成了不良影响。12月13日,网民时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东阳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上述材料与“我国公民有言论自由”是否相违背?
否,因为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2、上述材料中时某的行为对我们行使权利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