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针对练8 监察制
1.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大夫一职,负监察全责。此外,又建立了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等监察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察体系。这反映出汉代( )
A.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强化
B.侧重于中央政府的反腐建设
C.监察制度具有多元制特征
D.官僚制度引发腐败的严重性
2.汉武帝下诏书说: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汉武帝明确了刺史职责和监察范围,其目的不包括( )
A.防止刺史干涉郡国的正常工作
B.使郡国能发挥行政主动性
C.不至于刺史做大威胁中央集权
D.使州监察区上升为行政区
3.据记载:西汉的刺史不仅要熟知国家各种法令,还要穿着特定服饰、坐着专用马车,每年定期到自己的监察区出巡,并“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由此可知,西汉刺史( )
A.成为一级地方长官
B.具有职责明确的专职性
C.随意处罚违纪官员
D.拥有位高权重的权威性
4.据《新唐书》载,御史台事权高度集中,朝廷百司及地方官员无不在其监察范围之内;而尚书省左右丞“掌辩六官之仪,纠正省内,劾御史举不当者”。据此推断,唐代( )
A.行政职能分工不明 B.政令畅通得以确保
C.中枢机构发生异变 D.监察制度有所完善
5.《归田录》记载:“国朝自下湖南,始置诸州通判,既非副贰,又非属官。故尝与知州争权……举动为其所制。太祖闻而患之,下诏书戒励,使与长吏协和,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至此遂稍稍戢。”这表明通判的设置( )
A.是以上驭下,受到统治者重视
B.有利于防止割据,加强中央集权
C.有利于加强地方监督,杜绝腐败
D.有利于提高效率,加强君主专制
针对练8 监察制
1.C 材料“在中央设御史大夫一职,负监察全责”“建立了司隶校尉和丞相司直等监察机制,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监察体系”表明,汉代监察制度具有多元化的特征,故选C项。
2.D 通过所学知识可知,州监察区上升为行政区是在东汉末年,故D项符合题意;通过材料“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可以看出,这一规定有利于防止刺史干涉地方的正常工作和刺史权力的扩大,故A、C两项叙述不符合题意;刺史不干涉地方政务,有利于保证郡国的行政效率,B项叙述不符合题意。
3.B 西汉的刺史负责监察,不是地方一级长官,故A项错误;根据材料中“每年定期到自己的监察区出巡,并‘循令而从事,案法而治官’”说明代表中央进行监察,具有明确的职责,故B项正确;C项不符合史实,排除;刺史级别不高,具有位卑权重的特点,故D项错误。
4.D 通过材料可知,御史台掌管监察职权,同时,尚书省左右丞又对御史有所监督,即“劾御史举不当者”,可知唐代的监察制度较前代有所完善,故选D项;材料只是述及了唐朝“尚书省左右丞”对“御史”有所监察,防止出现冤假错案,这是监察制度完善的表现,并非行政职能的分工不明,排除A项;材料述及的是唐朝“尚书省左右丞”对“御史”有所监察,这是监察制度完善的表现,不是政令畅通的表现,排除B项;监察制度的完善,并没有改变唐朝中枢机构的建制,排除C项。
5.B 根据材料“故尝与知州争权……下诏书戒励,使与长吏协和,凡文书,非与长吏同签书者,所在不得承受施行”并结合所学知识可知,通判的设置牵制了知州,有利于防止地方割据,加强中央集权,故B项正确;通判与西汉初期的刺史类似,都有以下驭上、以小制大的特点,排除A项;通判的设置虽然有利于加强对地方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整顿吏治,但无法杜绝腐败,排除C项;通判的设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而不是君主专制,排除D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