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6讲 近代中国的动荡与转折——
北洋军阀统治时期(1912—1928年)
◎由“点”发散扩成“面”
◎三“线”串珠形成“链”
授课提示:对应学生用书第61页
一、“清末新政”
1.含义:从1901年起,清政府被迫进行了一些改革,历史上称“清末新政”。清末新政的主导力量最初是洋务派,不久立宪派开始推动新政的进程。
2.背景: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辛丑条约》,中国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
3.内容
(1)改革官制,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新设商部、学部和巡警部等中央机构。
(2)编练新军,拟在全国编练新军36镇,并要求各省设立督练公所。
(3)倡导创办工商企业,颁布了一系列工商业规章和奖励实业办法。
(4)推行教育改革,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学校制度。
4.评价:清末新政是统治者进行的一场自救运动,并未使清政府摆脱内外交困的局面,反而加速了清王朝的覆灭。客观上有利于民主思想的传播,有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社会近代化的进程。
二、“预备立宪”
1.背景
(1)日俄战争中,“立宪”日本击败“专制”俄国。
(2)革命运动日益高涨。
(3)资产阶级立宪派的推动。
2.过程
(1)1906年9月,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立宪派成立了预备立宪公会,积极推进立宪运动。
(2)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作为制定“宪法”的准备。
(3)1911年5月,清政府组织“皇族内阁”,不少立宪派人士认识到清政府实无诚意推行立宪,转而支持革命。
3.影响:加剧了清政府与各方的矛盾,促使立宪派倒向革命,加速了清朝的灭亡,从另一个方面催生了新的政治制度;对旧有政治体制进行了一些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改造了君主专制制度,冲击了两千多年的专制政体;引进了西方国家的近代法律理念,传播了宪政文明。
三、民国肇始(1912年1月1日—1912年3月)
1.政策法令
(1)《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首先规定了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全体国民,公民具有人身、选举、参政、居住、言论、出版、集会、通信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和权利。
(2)发布一系列政令,禁止种植鸦片和吸食鸦片,禁止妇女裹足,禁止刑讯和体罚,禁止贩卖人口。
(3)外交上:表示中华民国和世界各友好邦国平等往来,加冕国际公法,反对俄国的武装侵略。
(4)经济上:废除清朝的苛捐杂税,保护民族工商业,奖励华侨在国内投资。
(5)文化教育上: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宗旨的“公民道德”教育,反对旧伦理教育,废止小学读经课等。
2.政权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的政治体制,是仿效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的组织原则,由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系统所构成,特意把政府的模式由原来的美国式总统制,改为英国式的责任内阁制;议会中占据多数议席的政党筹组政府,组成内阁,内阁总理直接向国会负责。
四、民国前期的中国(1912—1928年)
1.军阀割据时期(1916—1928年)
(1)形成: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内部的派系纷争不断,很快发展为军阀混战、军阀割据的局面(主要包括直系、皖系、奉系三大派系)。
(2)根源
①经济:半封建性社会的自然经济的分散性。
②政治:半殖民地性质下帝国主义分而治之的政策。
(3)特征:军阀混战和割据,政治上分崩离析,国家不统一。
(4)表现:“府院之争”(黎元洪和段祺瑞)、张勋复辟等。
2.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
(1)二次革命:1913年主张建立责任内阁的国民党领袖宋教仁被刺身亡,革命党人发动二次革命。
(2)护国运动:1915年底,唐继尧、蔡锷、李烈钧在云南宣布独立,并组织护国军,讨伐袁世凯复辟帝制。
(3)护法运动:段祺瑞破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拒绝恢复国会。1917年8月,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推举孙中山为大元帅。但孙中山遭西南军阀排挤而辞职,护法运动失败。
3.新民主主义革命开端
(1)五四运动:这是一场彻底反帝反封建的伟大爱国革命运动,无产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这次运动成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2)中国共产党成立: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
(3)国民革命
①开端:第一次国共合作。1924年国民党“一大”召开,重新解释了三民主义,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在革命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国民革命在全国蓬勃开展起来。
②高潮:北伐战争,基本推翻了北洋军阀的反动统治。国民党右派发动四一二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国民革命失败。
4.经济
(1)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建立中华民国,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扫除了一些障碍,民族资产阶级政治地位提高;群众性的反帝爱国运动有力地推动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列强暂时放松对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