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择性必修一 第二课 国家的结构形式 基础知识检测(含答案)
2.1主权统一与政权分层
一、国家主权
1.含义:国家主权是现代国家得以存在的法理依据,它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是一个国家对其管辖区域所拥有的 的政治权力。
2.重要性:国家主权是一种自主自决的最高权威,没有任何其他权力主体可以对其加以否决事驳回。独立自主的对外交往是国家主权的重要体现。国家主权通常以法律形式在宪法中加以规定,对外则国家之间的相互承认。 是国家最重要的构成要素,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国家的解体或灭亡。
3.主权国家的权利: 等基本权利。
二、中央与地方
1.一个统一的国家只能有一个中央政府。至于中央和地方、整体与局部的关系,各国的情况不尽一致。
2.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产生的原因:
(1)当今世界,大部分国家不可能通过唯一的中央政府进行直接的、简单化的、事无巨细的管理。国家之内的行政区划,通常是为了管理上的便利和有效而产生的。
(2)考虑因素:当然,行政区划的界线和分层,往往需要考虑 等诸多因素。
3.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
(1)权力划分: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各自行使自身在法定范围内的权力,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往往通过国家宪法加以规定。一般而言,中央政府主要负责国家秩序与整体发展、军事、外交等国家级事务,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等地方性事务。
(2)中央政府与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划分:中央与地方各级国家机构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划分职能。一方面,地方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地方必须服从中央;另一方面,在保证中央统一领导的同时,必须考虑地方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2.2 单一制和复合制
一、单一制和联邦制
当今国家的结构形式的基本类型: 和 (邦联和联邦)。
单一制
联邦制
含义
由若干行政区域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
由若干成员单位组成的联盟国家
组成单位
按地域划分的普通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
享有相对主权的完整政治实体
整体与部
分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