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被邻居家的二哈给咬了该怎么办?朋友借钱赖账不还怎么办?和另一半过不下去了怎么办?买房遇到烦心事怎么办?定金和订金搞不清楚吃了哑巴亏?……民法告诉你答案!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个人就是一个国家。——孟德斯鸠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
本框重点把握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
◇民法的基本原则。
)
◆民法的主体和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①明确了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客体):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例如:张三被李四家的猫抓伤,张三要求李四承担赔偿责任,二人之间的索赔关系,属财产关系。
例如:甲气质形象俱佳,被人偷拍后在微信群里传播,被人评头论足,有的人甚至发在网上,被广泛传播。甲为此对此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甲对侵犯自己肖像权的诉讼,属于人身关系。
②明确了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
③明确了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需明确平等主体的含义:
①平等主体的含义:民事主体之间人格独立、互不隶属、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
②要求双方意志自由、行动自主,不存在命令和服从关系。
例如:甲因赌博被公安机关罚款、拘留,甲对公安机关的处罚不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法院驳回。
解析:甲和公安机关之间因赌博形成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的范畴,因此法院不予立案。甲应该提起行政诉讼。
〖★以案说法★〗案例一
某村宅基地被国家依法征收,补偿款8000万元,该村村民李某对村委会的安置实施办法有异议,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办法无效。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该村委会基于对村民的管理职能,制定安置分配方案,是村委会行使自身管理职责,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裁定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不予立案。
解析: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村民和村委会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对安置实施办法的不同看法,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而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因此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依本案案情改编为选择项如下
◇村民李某与村委会之间是平等的权利主体,人民法院应当立案。( )
◇该村委会基于对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