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我国法制建设的历程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第三单元
全面依法治国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原则
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
科学立法
法治社会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知识体系构建】
一、科学立法(必备知识一)1.内涵: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辨别区分 区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核心
①坚持科学立法,核心在于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遵循和体现客观规律,增强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系统性,使制定出来的法律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②坚持民主立法,核心在于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途径,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③坚持依法立法,核心在于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立法权,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优化立法职权配置,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2.标准(1)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2)符合国情和实际。(3)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
体现我国国家性质,顺应时代要求。
3.推进科学立法(1)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3)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易错清零 权力≠权利权力,强调整体对部分的强制力、控制力;权利则强调整体中的个体所拥有的利益。
4.把握科学立法的三个维度(考点一核心突破1)
(1)科学理念。科学立法,就是不能超越社会、经济的发展规律,不能盲目制定不合实际、无法实施的法律,就是要把符合规律的做法,把通过实践证明是好的做法固定下来。立法在反映和体现客观规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循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规律。(2)科学内容。科学立法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科学合理地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3)科学方法。科学立法一定是民主立法。立法是否科学,要看立项是否科学。科学立法的本意就是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 [知识拓展]科学立法的标准一是对规律认识、把握的程度;二是对规律尊重和反映的程度。立法在反映和体现客观规律的同时,还必须遵循法律体系自身的内在规律。
国务院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