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四单元 民族关系与国家关系
【课标要求】
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形成情况,以及国际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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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解释
民族国家:指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的国家,其成员效忠对象是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认同感的来源可以是传统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体。
国际法:“即国际社会之法,或者是在国家之间的相互交往关系中所接受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习惯和条约规则。简单说来,是有关国家之间的法律,是调节两个以上国家之间相互关系、有一定均束力的法律系统。 ——牛津法律大辞典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1、背景:
情境一:根据材料和课本内容,分析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原因
材料一:城市作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如同四处开放的花朵。“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营造一个有利于城市经济发展的环境,城市市民阶层必须展开反对封建贵族的斗争。这一点与封建王权打击割据势力、加强集权的努力不谋而合,因此,共同的利益把王权与城市的命运系在了一起。” ——李堃
材料二:(欧洲)在这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这一点是十分清楚的。王权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着的一切革命因素都倾向王权,正向王权倾向着它们一样。 ——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
经济:欧洲资本主义萌芽和城市的发展,需要强大王权的保护
政治: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情境一:根据材料和课本内容,分析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原因
材料三:材料三 13世纪,以伦敦方言为基础的英语成为英国官方语言,并为英国人广泛使用。14世纪英国宗教改革先驱威克里夫把《圣经》翻译成英语,主张用本民族语言作礼拜,抵消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