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1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
1
一种解释型、面向对象、动态数据类型的高级程序设计语言。
由 Guido van Rossum 于 1989 年底发明,第一个公开发行版发行于 1991 年。
Python 的两大特色是清晰的语法和可扩展性。
Python
4.1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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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ython的常量和变量
2
Python的数据类型
3
Python的运算符和表达式
4
Python的函数
Contents
4.1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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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Python的常量和变量
1. 常量
是指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始终不发生变化的量,通常是固定的数值或字符串。例如,48,-30.01,'Hello',等都是常量。
2. 变量
是指在程序运行过程中其值可以发生变化的量。在程序设计语言中,变量可以用指定的名字来代表,即变量由变量的“标识符”(又称“名字”)和变量的“内容”(又称“值”)两部分组成。
4.1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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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语言中,变量命名规则:
① 变量名可以包括字母、汉字、数字和下划线(_),但不能以数字开头。
例如:name2是合法变量名,而2name是非法变量名。
② 变量名区分大小写。
例如:myname和 Myname是不同的变量。
③ 为了便于理解,变量名应具有一定含义,即“见名知意”。
④ 不能用系统关键字作为变量名。系统关键字是程序设计语言中保留下来的用于特殊用途的标识符,每个关键字都有特殊的含义。
例如:for、in、if、continue、 break、else、and、not和or等。
4.1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
5
python是动态语言,动态语言的变量不需要定义数据类型,其数据类型是可以不固定,是动态的,需要根据其赋予的值来确定其数据类型。
变量也可以重复赋值不同数据类型,以最后一次赋值为准。
a=5
Print(a)
a=‘red’
Print(a)
静态语言在定义变量时必须指定变量类型,如果赋值的时候不匹配,就会报错。
4.1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础知识
6
数据类型
String
(字符串)
List
(列表)
Sets
(集合)
Dictionary
(字典)
Tuple
(元组)
4.1.2 Python的数据类型
Number
(数值)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