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10课 中华民国的创建
一、导入新课:
1904年秋,孙中山在美国发表的英文著作《中国问题的真解决》当中旗帜鲜明地率先提出:中国未来新生的共和国当以“中华民国”为国号;只有“把过时的满清君主政体改变为‘中华民国’”,才能真正解决中国问题。——这是“中华民国”一词的最早出现。近代中国是如何走过漫漫长夜走向共和创建民国的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学习第10课:中华民国的创建。
二、学习目标:
1.了解中华民国建立以及对内对、外政策;
2.知道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的史实;
3.理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及重大意义。
三、新课讲授:
上节课我们学习了辛亥革命,大家想一想,武昌起义成功后,革命党人首先考虑的大事是什么呢?
我们来看一下当时的形势:武昌起义后全国15个省宣布独立,革命形势的发展要求有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所以1911年12月各省代表就在南京集会,虽然武昌起义爆发时,孙中山正在国外,但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孙中山成为革命党公认的领袖,他回国后立即被选举为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宣告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当时的国旗为五色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同时选举黎元洪为副总统,成立临时参议院,各省的会议代表任参议员。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是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要成果。标志着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华民国的诞生。
这里注意公元纪年与民国纪年转换方法:公元纪年=民国纪年+1911。
那么中华民国的内政外交情况是怎样的呢?
1912年孙中山一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就明确表示:“民国者,民之国也。为民而设,由民而治者也。”表明中华民国政府之设立,完全是为了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管理国家,中华民国的国家主权应该属于全体国民。
孙中山在1916年作过全面阐述:
“何以不曰中华共和国,而必曰中华民国?此民字之意义,为仆研究十余年之结果而得之者。欧美之共和国,创建远在吾国之前,二十世纪之国民,当含有创制之精神,不当自谓能效法于十八九世纪成法而引为自足。……国民者,民国之天子也。”
“民国”与“共和国”的本质是一致的。孙中山心目中的共和国与欧美并不完全相同,他认为应该创造性地学习西方,要避免欧美诸国的弊端,而在国号之中以“民”字直接表示民权,比“共和”之意义更为积极和鲜明。
我们来看孙中山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的一段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