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理”论政治
第一单元
政治参与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公民
的
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
第二课
民主监督
守望公共家园
从公民参与的角度
“理”论政治
监督权
含义:公民的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
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
人员的权利。
民主监督
内容: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
申诉权、控告权
公民参与民主监督可以理解为公民监督权的具体体现
同一问题两个方面
民主监督方式(途径)
为什么实行民主监督
实行民主监 督的要求
学习目标
从公民参与的角度
“理”论政治
那个时代,那些事件,我们不曾我忘记
孙中界事件
2009年10月14日晚上7时许,浦东新区闸航路、召泰路路口附近,一名年约20岁的年轻人站在路中央拦车。此时,上海庞源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的司机孙中界正驾驶一辆金杯面包车路过。看到这名年轻人无公交车、出租车可搭乘后,他顺道开车将其送到了1.5公里外的目的地。然而,就是这不到5分钟的善意之举,却被浦东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定为“非法营运”。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年仅18岁的孙中界竟然用刀砍下左手小指。
事件调查
从10月14日因“涉嫌非法营运”被扣下车辆,到20日被认定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使用法律正确,取证手段并无不当”,再到26日被浦东新区政府重新认定为“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不正当取证手段,依法终止执法程序”,短短两周内,河南籍“90后”小伙子孙中界经历了一波三折的变化。变化背后,是调查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深入调查后,破绽越露越多。22日晚,调查组约见“蒋某某”,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下,这位“钓头”承认了自己组织的“钓钩集团”直接参与了“孙中界事件”。他说,自己手下有三四十人,没有固定地域。14日当天,原南汇区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的一名队员通过“蒋某某”将当天执法的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乘客”陈雄杰,当晚8时许陈雄杰正是按照事先约定的路线将孙中界驾驶车辆带到了执法人员检查点。
对行政处分、诉讼判决不服或受不公正待遇 申诉(监督权内容)
从公民参与的角度
“理”论政治
“钓鱼执法”
从公民参与的角度
“理”论政治
那个时代,那些事件,我们不曾我忘记
“躲猫猫”事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失职行为时 控告、检举(民主监督)
“躲猫猫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