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课标要求:
1、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
2、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古罗马的历史一般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王政时代(约BC753——BC509):罗马由氏族制社会向国家政权过渡的时期。
共和时代(BC509——BC27):贵族奴隶主共和国时期。
帝国时代(BC27——AD476):奴隶主贵族君主专制时期。
395年,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东罗马帝国则延续至1453年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所灭。
它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
什么是“罗马法”呢?
注意:
(1)形成时间是在罗马处于奴隶制国家时期;
(2)罗马法是综合性概念,是法律体系。
(3)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政权形态的演变不断发展完善。而且呈现较为明显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BC8世纪
BC6世纪末
BC27年
分裂
王政时代
共和国时代
罗马建城
帝 国 时 代
395年
476年
1453年
东罗马帝国(拜占庭)
君主制
贵族共和制
元首制
君主制
习惯法
《十二铜表法》
万 民 法
《民法大全》
时空定位
公 民 法
含义:
特点:
局限:
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规则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法律与习惯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具有较大的随意性、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由贵族担任的法官,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
一、与时俱进:罗马法的发展历程
(一)起源:习惯法(罗马共和国早期)
标志:《十二铜表法》前5世纪中期 BC450
(二)发展
1、变形式——从不成文法到成文法(从罗马建城——公元前5世纪中期)
【材料1】早期罗马实行习惯法,贵族享有法律解释权。公元前5世纪中期,平民通过斗争迫使贵族同意成立由平民和贵族联合组成的“十人委员会”,制定了《十二铜表法》。
【材料2】罗马共和国早期,当罗马遭受外族进攻时,平民曾多次将自己组织的队伍撤离罗马,拒绝作战,迫使贵族在政治上做出让步。
是指有立法权或立法性职权的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以规范化的成文形式出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平民斗争的坚决; ②贵族妥协的明智与开明;对矛盾既勇于斗争又善于妥协,最终选择用和平的方式——法律来解决,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