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三 联邦制、两党制、三权分立:以美国为例
三、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教学目标:认知目标:理解美国三权分立制的产生背景,理解美国三权分立制的核心内容,正确认识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的历史与逻辑分析的观点、辩证分析的观点、比较分析的观点、阶级分析的观点。培养学生的问题探究精神、协作学习精神。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引导学生理解三权分立制的内在逻辑和现实意义,使学生认识到三权分立制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通过引导学生对美国三权分立制进行辩证分析和阶级分析,使学生认识到三权分立制的内在缺陷和历史局限性,为后面讲授我国的民主集中制设下伏笔。
教学重点:美国三权分立制的核心内容和弊端。
教学难点:美国三大机关的相互制衡。
教学方法:图表归纳法、问题探究法、情境分析法。
新课教学:
导入新课:从课题中的图片直接导入。提问:图片中的三个建筑物分别为什么?主要职能是什么?
教师:把学生分成三组,一组代表总统、二组代表法院、三组代表议会。让学生分别介绍自己的权力,然
后再阐述一下自己所受的制约。
问题诱思:在美国,政府和国会不能干涉司法,但大法官是由总统提名、国会批准的,也就是说,总统和国会可以通过任命与自己价值观一致的人担任大法官。而如果总统一旦“选错人”,将会给他带来无穷“麻烦”。1953年,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厄尔·奥伦为首席大法官,期待他会奉行共和党的右派路线。然而,奥伦任职期间在公民权等问题上屡屡作出左的判决,使得右派阵营既恼火又拿他没办法。
⑴艾森豪威尔为什么拿奥伦没有办法?
答案: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制,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机关既相互分权,又相互制约,联邦法院行使司法权,总统不得干预。
⑵大法官会给总统带来哪些麻烦?
答案:大法官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违宪,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限制总统的权力等。
探究:教师:美国为什么最终确立了三权分立制政体?
三、美国的三权分立
㈠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
教师:出示图表:美国三权分立,让学生完成。
机构
有何权力
如何产生、对谁负责
特别保障
国会
总统
联邦法院
1.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⑴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
⑵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
2.地位: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P48
3.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4.三权分立的表现(具体内容):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⑴国会:①职权: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负责制定法律。
②如何独立行使:A.国会、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要依据法律行事。B.国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和影响。C.有一定任期,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也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
⑵总统:①职权:行政权:实施法律,组织政府。
②如何独立行使:A.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直接对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负责,国会不得增减总统任职期间的报酬,更不能罢免总统(除非定罪);B.政府的重要行政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
⑶联邦法院:①司法权:审判案件,司法审查权。
②如何独立行使:A.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关。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不论初审案件或复审案件,都是终审判决。 B.最高法院还拥有司法审查权,审查联邦或州的立法或行政行为是否违宪。 C.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
㈡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1.相互制衡的内容(美国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怎样相互制衡?)
⑴立法权属于国会,但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①总统: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
么样的法。
②法院: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违宪审查权)。
⑵行政权属于总统,但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①国会: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必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
②法院: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法;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权力。
⑶司法权属于法院,但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
①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
②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