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二、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基础知识梳理
考点目标:
一、认真对待权利与义务:1.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a 2.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C 3.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a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b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b
三、依法行使财产权:1.所有权:c 2.用益物权:b 3.担保物权: a
四、切实保护知识产权:1.著作权:c(⑴含义、⑵分类、⑶保护期限、⑷法律规定2点P28、29) 2.专利权:c 3.商标权: c
(引):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以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是人身权与财产权。
二、积极维护人身权
㈠人身权的一般知识
1.民事权利以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为标准,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财产权是以实现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物质利益的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书本P27页。
人身权是以实现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2.人身权的分类:
⑴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其人格独立和尊严的民事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⑵身份权: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维护其一定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权利,它包括:
①亲权,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
②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③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其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相享有的民事权利。
㈡人身权(人格权)的内容
1.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生命健康权)b
⑴内容
①生命权:是指公民为维持自己生命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
在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时,即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力,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侵害生命权的行为。
②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以其身体外部组织的完整和身体内部生理机能的健全,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从而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如,某厂违法排放污气,致使附近居民生病。这是侵害健康权。
③身体权:是自然人维护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人体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