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小讲堂:称呼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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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称呼礼仪
初见面之人问姓,曰贵姓,问名,曰台甫。自说姓,曰敝姓某,说名,曰草字某某。
有亲戚世交者,应各以其名分彼此相称。普通称人曰先生或某兄,自称曰弟。老者长者,称曰老先生,自称曰后学,或称自名。
称人之父曰令尊,母曰令堂。向人称自父母,曰家严,曰家慈。见朋友之父称老伯,母称伯母,自称晚或侄。
称人之兄弟,曰令兄,曰令弟。向人称自兄弟,曰家兄舍弟。称人之姐妹,曰令姐令妹。向人称自姐妹,曰家姐舍妹。见人之兄弟,称几先生,或几兄,自称小弟。见人之姐妹,统称几姐,称自曰小弟。
称人之妻曰令正或尊夫人,向人称自妻曰拙荆或贱内。见人之妻称嫂,自称己名。
女子称人之夫曰尊府某先生,向人称自夫曰外子。见人之夫称某先生,自以避免称呼为佳,如必要时,只称本人即可。
称人之子曰令郎或公子,称人女曰令爱或女公子。向人称自子曰小儿,女曰小女。
称人或称自之已故上辈,统加一先字。如称人之故父母,曰令先尊、令太夫人;称自之故父母,曰先严、先慈之类。
称人之岳父、岳母曰令岳、令岳母。向人称岳父、岳母曰家岳、家岳母。见人之岳父母,自称谓仿前。
称人之亲友曰令亲、贵友。向人称自亲友曰舍亲、敝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