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考点04 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和美国联邦制和共和政体的确立
【备考策略】
近年偏重于选择题的考查,关于英国君主立宪制确立,以1832年议会改革为主。复习备考中注意对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发展过程的整体掌握,从时空素养、唯物史观的视角整合工业革命、科学革命等必修二、三模块的相关重点。关于美国联邦制和共和政体的确立,考查内容上,1787年宪法的制定过程、邦联制与联邦制的区别、三权分立体制的特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评价等均为重中之重。本讲内容仍是命题的重点区域,美国政治会越来越重要。在命题形式上会不断推陈出新,新情景、新材料、新设问、新角度会不断呈现。
【重要考向】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二.美国共和制的确立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政治前提:资产阶级革命
(1)背景:①资本主义发展受到斯图亚特王朝统治的阻碍。②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限制王权,扩大自身政治权利。
(2)过程:①爆发:1640年开始,胜利后议会处死国王查理一世。②复辟:查理二世和詹姆士二世倒行逆施,尽失人心。③结束:1688年玛丽和威廉承袭英国王位,史称“光荣革命”。
(3)影响:“光荣革命”结束了王权专制的局面,使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掌握了政权,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提供了政治前提。
2.确立标志: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确立了议会主权的地位(立法权由国王向议会转移),君主立宪制在英国确立起来。从社会转型的角度看,标志着英国实现了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新教材 新视觉】英美法系的形成 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主权有限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3.发展完善:
(1)责任制内阁的形成(行政权由国王向内阁转移)
①形成:1721年,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经常主持内阁会议,责任内阁制开始逐渐形成。沃波尔实际上成为英国的第一任首相。
②组成:①必须在下院大选中获得多数席位的政党;②由国王任命多数党领袖为首相;③由首相提出内阁成员和政府成员名单,递交国王批准,组成责任制内阁。
③内阁的职能:内阁的首脑是首相,内阁成员是各部大臣。内阁成员集体负责,必须在大政方针上保持一致,与首相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