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土地改革 农业合作化 人民公社化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村经济政策的四次调整
一、 土地改革
时间 1950年冬~1952年底
原因 (1)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根本原因);
(2)新解放区的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行土地改革,获得土地
一、土地改革
目的 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
内容 (1)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2)没收地主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耕种。同时也分给地主应得的一份,让他们自己耕种,自食其力
策略 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限制富农,团结中农
一、土地改革
结果 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性质 反封建的民主改革(属于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
意义
(1)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摧毁了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2)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
(3)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二、三大改造
时间:1953—1956年
农业:引导个体农民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手工业:个体手工业者参加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资本主义工商业:方式为公私合营,实行赎买政策(实现了和平过渡,是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创举。
实质: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意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问题:后期存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等缺点。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时间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1978年底——1983年)
试点目的
内容 安徽凤阳小岗村首先实行
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分田包干到户、自负盈亏
意义 激发了农民劳动热情,带来农村生产力的大解放,农村乡镇企业也迅速发展起来。
四、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提出“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
全国掀起了“大跃进”的高潮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总路线反映了人民群众迫切要求改变我国经济落后状况的愿望,但急于求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