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导入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第一框 科学立法
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认可科学立法的标准,认同我国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及其做法的科学、严谨性。增强推进科学立法、促进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的信心。
【科学精神】通过案例和老师讲授、学习,明白法律制定的流程,知道立法的科学为依法治国奠定基础。
【法治意识】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推进科学立法。
【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积极为国家立法建言献策,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第一框 科学立法知识清单
一、科学立法的内涵
1、科学立法的内涵:就是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2、科学立法的标准:
(1)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立法要符合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2)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
(3)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
二、推进科学立法(如何推进)?
(1)要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依法立法)
(2)要充分发扬民主。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民主立法)
(3)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客观认识、确认和保护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理立法)
【拓展视野 导入激趣】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过程中,这四个方面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有法可依:主要是从“量”的角度考量,是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增量”;
科学立法:主要是从“质”的角度考量,是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质”。
科学立法
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