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天涯网络人肉第一案
《心中有数打官司》
姜岩
姜岩,女,北京人,大学学历,外企白领。因丈夫出轨,自杀身亡。于2008年初成为社会公众人物。并引发中国社会关于第三者问题的激烈讨论。
姜岩,1976年出生于北京,1998年毕业于北京外交学院法语系,在大学里与张乐奕谈了四年恋爱,毕业前两人和平分手。
2002年,姜岩在网络上结识了只有初中学历并小自己四岁的王菲,后来现实中见面并相恋。二人租房同居,期间姜岩承担主要房租、家用并给予王菲生活上很多补贴。后王父出学费供王菲读自费的成人大专。姜岩承担了王菲读书期间的生活费用,包括和同学奢侈吃喝的费用及上学放学的打车费。
在这段时间内,王父出资以王菲名义购期房一套,即远洋天地68号楼2406室。二人于2004年初入住。同时,王菲大专毕业,进入奥美广告公司工作。因为工作表现突出而不断升职加薪,但因为生活奢侈,主要家用仍然由姜岩承担。
2006年初,在经过五年恋爱后,姜岩提出结婚,其家人也因为姜岩年龄较王菲大四岁而反对。后姜岩提出让王菲在结婚与分手中选择,王菲家妥协,同意二人结婚。但是没有举行仪式和摆酒席。
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2007年11月11日,王菲趁姜岩不在家,偷偷搬走,并带走夫妻联名的存折等贵重物品。此后王菲一直住在父母家中。东方也搬来与王菲同住,得到了一直想摆脱姜岩的王菲父母的喜爱。王菲母称之为“可爱的小天使”。此后王菲一直设法避免和姜岩联系,姜岩数次短信,电话联系,都遭冷遇,后姜岩到王菲公司找到王菲面谈,仍然没有结果。后王家也不断给姜岩施加压力,要求她“顾全大局”,和王菲离婚。
第一段故事到此结束……
姜岩死后,王菲一直称病没有出面。由于王菲不肯签字,姜岩尸体迟迟没有火化。但据公司同事目击,在2008年1月上旬,元旦假后,王菲和东方还一起上班、说笑、打游戏。
1.王菲父母及王菲侵犯了姜岩的什么权利?
2.姜岩父母该如何维权?
诉讼又称“打官司”,是由司法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是解决各种冲突和纠纷的最后途径。
1.诉讼的含义:
一、诉讼与诉讼权利
在中国,司法机关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两大类。
另外,公安机关可以被认为是司法机关的一部分,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则属于行政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侦查部门、军队保卫部门等其他负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其角色同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