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7.1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两者区别: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主要指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除静态的法的规则及其体系之外,还包括动态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以及守法等活动。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两者联系:
1、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法治的实施必须建立在法制上,实行法治需要有完备的法律制度。
2、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法制”和“法治”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3
1、产生:
2、本质:
3、作用:
4、法律的发展历程:
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法律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
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法治:
人治:
【知识链接】
就是“法的统治”,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是民主的重要保障。
个人或者少数人因掌握社会公共权力,以军事、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伦理等物质的与精神的手段,对占社会绝大多数的其他成员进行等级统治的社会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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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
西汉时期
三国两晋六朝时期
唐朝时期
宋代时期
明清时期
产生
(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
(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
(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
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
和发展。)
5.我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历程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古代社会
中华法系:是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律文明,它强调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其代表性法典《唐律疏议》。
【知识链接】
法系:是西方法学中一个常见的概念。一般认为,凡是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所以,西方法学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