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单元综合探究-2020-2021学年新教材高中思想政治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新课标辅导【精讲精练】统编版(课件ppt)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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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配RJ版) 单元综合探究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配RJ版) 全面理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3.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4.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配RJ版) 二、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必要性 1.从劳动者角度看,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实现平等就业、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2.从企业角度看,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3.从社会角度看,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配RJ版) 三、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1.协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达成和解协议。(2)和解协议不具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配RJ版) 2.调解。(1)若协商不一致,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互让互谅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2)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注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配RJ版) 3.仲裁。(1)若调解不成,或者劳动者根本不打算与单位协商和调解,可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2)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配RJ版) 4.提起诉讼。(1)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能越过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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