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05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原因:我国是 人民当家做主 的社会主义国家。
(2)方式:人民行使 国家权力 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国家权力机关。
(2)产生: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职责: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4)要求: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地位: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最高的立法、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
(3)与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的关系: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组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
(5)常设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产生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1. 产生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2.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3.我国人大代表的职权及与人民的关系
(1)除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外,还享有提案权和质询权。
(2)人大闭会期间: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3)与人民的关系: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含义
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2.决定因素
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3.地位
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国家的其他制度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