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框
国
家
监
测
机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关
Part 1
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2020年2月7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调查组赴湖北武汉
一、行使监察权的机关
(1)性质: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职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监察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
新知讲解
国家监察机关
国家监察
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方各级
监察委员会
领导
自治州、市
县、自治县、市辖区
领导
领导
最高监察机关
2.我国监察机关的构成和分工
①我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②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③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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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委员会管谁?
依照法律规定,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
(1)政府公务人员;
(2)司法公职人员;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4)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5)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
(6)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3.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范围)
(1)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国家监察委员会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同时还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监督。
4.监察委员会的产生
合法。理由: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某严重违纪案件进行了通报。经云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查明,2019年7月至8月,赵某带队赴5个市州开展脱贫攻坚危房改造、住房建设安全工作专项纪律检查期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超标准公款接待,要求私营企业主安排宴请,以监督检查之名带队到自己家乡搞“衣锦还乡”,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经云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某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思考:纪委监委对赵某的处理合法吗?请说明理由?
合作探究1
(或监察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
5.监察委员会如何行使职权?
(1)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监察机关的职责
Part 2
监督职责
调查职责
监察
机关
职责
处置职责
是首要职责
是经常工作
是重要职责
6.监察机关的职责是什么?
①监督是监察委员会的首要职责。
②要求: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监察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
③作用(意义):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1)监督职责
是首要职责
①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和职务犯罪,是监察委员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
②作用: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2)调查职责
方式:
①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②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③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⑤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3)处置职责
是重要职责
某省属国有企业董事长郭某涉嫌渎职犯罪,省监委决定立案调查。谈话初期郭某抱有侥幸心理,不承认犯罪问题,核查组耐心细致地做他思想工作,同时与其他涉案人员、证人开展大量谈话,并进行外围取证,最终查清了郭某涉嫌职务犯罪事实。经该省监委会议研究决定,将郭某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在上述案例中,监察委员会行使了哪些职责?
省监察委员会行使了调查职责、处置职责。
合作探究2
拓展空间
思考:监察委员会谁来管?
谁来监督监察委?
对国家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无外乎内部、外部、法律监督三种途径。
十八大后,中纪委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防止灯下黑、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等自我监督理念,也设置了相关的内部监督机构。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