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从为民制产到土地自由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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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
──《孟子•滕文公下》
材料二:田里不鬻(yǜ)。
——《礼记·王制》
材料三: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耕,有田者无力可耕。 ——《汉书·食货志》
材料五:至于始皇,遂并天下……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戍:服兵役),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织不足衣服。——《汉书·食货志》
地主阶级 VS 农民阶级
统治阶级 VS 农民阶级
土地兼并问题
赋税、徭役
中国古代以“土地”为核心的主要矛盾
租佃制(战国)
统治阶级 VS 地主阶级
土地隐匿问题
一、为民制产
井田制
土地私有制
铁犁
牛耕
西周是存在私有土地的
拓展延伸·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
材料一: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屡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 ——《国语·齐语》
齐国
管仲变法
材料二: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藉,以丰财也。
——《左传》
鲁国
初税亩
材料三: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
——《史记》
秦国
商鞅变法
思考:土地私有制有几种类型?
①君主土地所有制
②自耕农土地所有制
③地主土地所有制
赋役类型:
田赋、人头税、徭役
①相地而衰征:包括两个方面:(1)按劳动力平均分配全部耕地(包括公田),即“均地分力”。(2)在“均地分力”基础上,实行按产量分成的实物地租制,即“与之分货”。
②初税亩: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③开阡陌:废除井田制。
注:(1)分公田-公开承认土地私有-废井田:封建土地私有制的确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唯物史观: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2)地主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私有制的主体。(导致阶级分化)
材料一:(秦始皇)收泰半(三分取其二)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赡其欲也。
材料二:(汉高祖)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税一。……文帝即位,躬修俭节,思安百姓,……遂民田之租税。后十三岁,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至武帝之初七十年间,国家亡(无)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
——材料一、二均摘自《汉书·食货志》
⑴分别概括材料一、二所反映的历史现象。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古代中国统治者的赋税政策与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的关系。(6 分)
⑴现象:①材料一反映了秦始皇统治时赋税徭役沉重,极大地破坏了生产,百姓困苦;②材料二反映汉朝统治者减轻农民负担,赋税较轻,而天下富足安定。(每点2分共4分)
关系:统治者轻徭薄赋有利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2分)
485年,孝文帝颁布均田法令,推行均田制,规定15岁以上的男子和妇女可以领种土地。土地有两种:露田(未种树的田),年满70还官,不能买卖;桑田作为世业,不须还官,但要种上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
桑田超过20亩的部分可以买卖。地方守宰按官职高低,授给公田,所授之田不许买卖。同时,制定了与均田制相适应的租调制。
北魏孝文帝改革——均田制
1.前提:政府掌握大批无主荒地。
2.内容:
政府把控制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形成自耕农;
农民向政府承担一定的赋役义务(租调制)。
一、为民制产
3.作用:
(1)稳定了小农经济,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2)推动了少数民族封建化进程和民族融合。
(3)一定程度抑制了土地兼并,利于国家赋役的征收。
4.演变:北魏到唐前期的主要土地制度。
随着土地兼并严重,唐中期瓦解。
从485年(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颁布均田令之后,均田制度虽然从来也没有彻底按照法令实施,但是通过几个王朝的更换,直到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两税制颁布以前,国家法律上一直承认这种制度的存在,仅是在破坏之后又一次次地颁布并加以若干修正和补充而已。三百年来至少在北方不能不以此种制度当作最基本的土地所有制形式。
——《均田制的产生及其破坏》
一、为民制产
北魏孝文帝改革——均田制
户调指的是东汉末起按户征收的赋税
北魏孝文帝改革
赋税制度:租调制
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租:田租)纳粟2石、(调:户税)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
隋唐:租庸调制
“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谷物。
“庸”:成年男子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
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调”:交纳定量的绢或布(户税)。
以 “均 田 制”为基础
一、为民制产
户调指的是东汉末起按户征收的赋税
唐代后期——两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