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不仅需要完善的国家制度予以保证,而且需要通过国家机构行使权力来实现。我国国家机构是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的统称,具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那么这些国家机关的性质是什么?它们的职权有哪些?我们就来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1.知道我国的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了解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
3.能够判断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职权。
学习目标
重点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
重点
正确理解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
难点
运用你的经验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习近平: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王岐山:当选为国家副主席。
李克强: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名: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
栗战书:当选为全国人大委员长。
杨振武:当选为全国人大秘书长。
杨晓渡:当选国家监察委主任。
周强: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张军:当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关?具有哪些职权?
1)哪些国家领导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提示: 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和秘书长、国务院总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
提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
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及构成
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在我国,谁是国家的主人?
3)我国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我国国家权力机关。
5)它由哪些机关构成?
4)它由什么组成?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选举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重大事务。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
我国国家机构由哪些国家机关组成?同学们对此展开热烈的讨论。
探究与分享P79:
以上同学的说法正确吗?请谈谈你的看法。
提示:以上同学的说法是正确的。
我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国家机构的组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政府
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检察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28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大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1月12日上午,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合肥隆重开幕。在热烈的掌声中,省人民政府省长李国英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四部分:一、2019年工作回顾;二、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2020年重点工作;四、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你能根据以上图示和材料说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同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们的地位不同,在各自的领域行使自己的职权。那么人民代表大会有哪些职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