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诉讼权利
⑴诉讼权利 ①目的: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②取得: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③保障: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提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①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
②对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要依法保护,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依法予以追究,特权与歧视都不被允许。
⑵基本诉讼权利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a.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b.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c.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d.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必要性: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易混易错】比较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a.回避制度的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