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我国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是怎样产生的?
2.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4.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5.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学习目标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温故知新
根据以前所学知识,你能简要描绘出“我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流程图“吗?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流程
人
民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产 生
选举代表组成
监 督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对 其 负 责
人民政府
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
监察委员会
统一行使
直接或间接选举
人民
人大
代表
组成
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1.人民代表大会是如何产生的?
具体行使
产生
行政、审判、检察、监察机关
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地方的重大事务。
2.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探究与分享
我国的国家机构有哪些国家机关组成?在诸多的国家机关中,人民代表大会又处于怎样的地位呢?
宪 法 目 录
序言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三节 国务院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六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七节 监察委员会
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四章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同样是“人民代表大会”,你发现不同之处了吗?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最高人民
检察院
最高人民
法院
国务院
中央军事
委员会
中央国家机构组织系统简表
国家
监察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全国人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