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2 夫妻地位平等
学﹒核心知识点
知识点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夫妻关系的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夫妻关系的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平等表现: 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4)夫妻平等的实质: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人格独立
(1)夫妻平等的姓名权: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人身自由权:(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知识点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财产
(1)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①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共同财产: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约定财产制: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