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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时政名词
权力清单
“权力清单”是对于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的数量、种类、运行程序、适用条件、行使边界等予以详细统计,形成目录清单,为权力划定清晰界限。“权力清单”明确的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
责任清单
“责任清单”就是要明确政府履行哪些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它与权力清单互相制约,防止责权失衡。
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是指政府规定哪些经济领域不开放,除了清单上的禁区,其他行业、领域和经济活动都许可。
简政放权
指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是中国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始阶段,针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职责不分、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状况,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而采取的改革措施。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
简政放权,精简的是束缚着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和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放活的则是企业的活力、发展的动力和全社会的创造力。
提高简政放权的"含金量",确保改革"蹄疾而步稳",考验着各级政府的执政智慧和改革决心。不少地方在推行两份清单:一份"权力清单"针对政府自身,一份"负面清单"则面向企业投资者。放管并重,意味着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以更有效的"管"促进更积极的"放",使政府职能转变的显现成效。
如: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以改革释放创业创新活力。
共批准取消和下放133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就是简政放权,
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管的事务管好,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
要理顺几个关系:第一是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凡是市场能干的就交给市场干,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政府要干那些市场干不了的事情。具体讲,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要减少政府对企业微观经济行为的过度干预,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第二是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原来政府包揽了大量的社会事务,现在要向社会下放权力,还权于民。这样不仅能减轻政府负担,还能培养公众的责任意识;
第三是理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关系,下放权力,调动地方主动性,释放地方活力,并让地方政府的财力和责任相匹配;
第四是理顺政府部门内部间的关系,解决职能交叉、职权不清、相互推诿扯皮等问题。
在投资领域,凡是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