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马鞍山市2021年高三第一次教学质量监测
语文试题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I卷(阅读题)和第II卷(表达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作答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Ⅰ卷 阅读题
一、现代文阅读(36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中国儒家在传统宗法社会家族观的影响下,沉淀出影响中国民众两千多年的社会伦理观。孔子在“仁”的理念中引出“仁爱”“孝悌”“忠恕”等美好德行,并通过“礼”的外化形式表现出来,礼之用处即为“法”。
在“家国同构”的宗法制度及其家族观指引下,人们之间若要实现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秩序的完整统一,则必须得有个相适应的行为准则,在此意义上,徐复观在《中国思想史论集》中指出,“礼”可称作“法”,“礼治”,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法治”。陈顾远在《中国法制史概要》中指出,“儒家既认为礼系节制约束之标准,为个人如何守分之标准,而又取事之所宜设为纲纪,此在名义上虽不称其为法,实际上则已为法矣。”他们均肯定“礼”作为“法”之现实性。但中国古代与“礼”相对,另有法家倡导之“法”,这一“法”的内涵与现代意义上“刑”的意义大体相当,二者在相互较量与博弈当中促成“礼法之争”并最终促成“礼法合一”。
儒家所主张的“礼治”有其道德层面的内涵,能与人的内在德性相符合,与天道运行规律相协调,对于人心的倚重和社会整体秩序的维护具有深远意义。《礼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礼,承之天道,顺之人情,具有必然性、合规律性。《论语·学而第一》曰“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礼的用处在于维持“和”,若要促进人心之“和”与社会之“和”,必须用“礼”加以规范。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民众遵守刑法,是来自于外部强制力的约束,是受制于刑罚的威慑力而迫不得已的行为,虽表面服从,内心却不以为然,表里不一造成人心道德感缺失;以德治国,用礼来规范民众的行为,使之逐步内化为道德戒律,民众不仅会自觉遵守规范,还会有强烈的是非道德观念。
礼在精神道德的引导层面有其突出性,但对事后的惩戒性不足,无法起到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