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1
知识整合 素养形成
2
重点解读 素养提升
3
走进中考 素养拓展
目
录
知识整合 素养形成
1
明确目标
课题 课程标准内容 核心素养培育内容
公民权利 1.知道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受教育权,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2.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
3.知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尊重别人的隐私。 具有规则与法治意识,积极履行公民义务,正确行使公民权利。
公民义务 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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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联通
温馨提示
同学们应该根据以上结构框架来回忆和梳理本单元的内容;或者对本单元的内容仿照以上方式进行串联,使其结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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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梳理
第三课 公民权利
一、公民基本权利
1.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33-39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人身自由。
(3)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4)其他权利:我国公民还享有平等权、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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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组成是什么?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什么意义?P33-34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条件:①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②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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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表现: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②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意义:我国公民依法行使这些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利于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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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身自由的含义、组成及地位是什么?P34-35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组成: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3)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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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内容有哪些?P35-36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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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宅不受侵犯: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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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格尊严权的含义及内容是什么?P36
(1)含义:公民都有自我尊重和受人尊重的需要,都应当享有受他人和社会尊重的权利。
(2)内容: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
6.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的内容有哪些?P36-39
(1)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物质帮助权等。
①财产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的保护,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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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③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权、文化权利等。
①受教育权: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②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的自由、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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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意义与措施是什么?P38
(1)意义:教育为个人人生幸福奠定基础,为人类文明传递薪火,成就民族和国家的未来。
(2)措施:①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