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文言文(二)实词探究
(一)汉字构字法
关于汉字的造字法,从汉朝以来,相沿有“六书”的说法。六书之首,就是象形法。一般来说,汉字的造字方法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我国古代对造字法有“六书”的提法,除了上述四种外,还包括转注和假借。但严格说来这两种应属于用字的方法,所以本次我们只对前四种进行梳理。
1.象形字
象形字作为一种造字方法,东汉的许慎下的定义是“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也就是说直接幕拟某种图画物体的形象而产生。 甲骨文的日是“”写成圆圆的外廓,正是太阳的形状,中间的黑点,大概就是强光之所自出了。月是“”,月亮缺多于圆,用一弯新月来表现他的特征自然是最为合适的。
那么甲骨文中哪些字属于象形字呢?
(1)与人相关。
这类字如:口,齿,舌,眉,目,自,首,父,言,人,儿,女,母,子,身,老,屎,大,页,天,妾,若,立,交,夭,夨(cè),鬼,包,臣等等,在这里举出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些字,有些直接是人体的器官如口、齿,有的是表示同相应的人体器官有关的其他意义如言、父,有的是表示各种人的名称如人、儿,有的是表示同人的行为或情态有关的各种意义如妾,天。
(2) 与动物有关的字
这类字如:牛,羽,羊,肉,虎,鹿,鸟,鸡,角,凤,贝,马,兔,犬,龙,龟,鱼,象等等。
这些字有的以部分表示全体,如牛,羊;有的用整个动物形体来表达,包括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等等,如鸟,马,鱼。
(3)与植物有关的字
这类字如:来,麦,木,朱,屯,栅,才,桑,生,禾,穆,稻,康,秋,黍,米,不,未等等。
这类字既有草本植物也有木本植物,还有和蔬菜粮食相关的字,总的来说名词比较多,具有很强的象形性。
(4)与自然现象相关的字
这类字主要是同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事物,如:气,日,晕,晶,月,丘,山,石,火,水,川,灾,州,泉,谷,雨,雷,田,云,土,申等等。
2.指事
指事一般是指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加上指示性符号或用纯符号组合来创造新字的方法。用指事方法造的字就是指事字。指事字有以下两种情况:
(1)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一个简单的符号,用来指示所要说明的事物。
例如:(本):在木下面加一短横,指出这儿是树根。(寸):在手腕上加一短横,表示手下一寸的地方。 (甘):在口字中加一短横,表示口中含着甜美的东西。(凶)字是指地上有一个深坑,走路的人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