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自《新唐书·柳宗元转》,有删节)
【参考译文】
柳宗元,字子厚,他的先祖大约是河东人。
柳宗元年轻的时候,聪明机警,超群出众,作文卓绝精巧,当时文林同辈都推崇他。参加科举考试中进士第,又应考中博学宏词科,被授予校书郎的职务后调任蓝田县尉。贞元十九年(803),柳宗元任监察御史里行。与王叔文、韦执谊关系好,二人常常惊叹柳宗元的才能。等到王叔文、韦执谊掌权后,把他悄悄地领到皇宫中,和他商议大事,并提拔他为礼部员外郎,想重用他。不久,王叔文革新就失败了,柳宗元被贬为邵州刺史,没到半路,又被贬为永州司马。柳宗元已经遭贬逐,又身处南蛮瘴疠之地,于是自放于山泽间,他因有志难申,遭遇困境,内怀抑郁的情怀,全部寄托于文章。仿《离骚》写了十多篇文章,阅览的人都为之哀婉凄恻。
元和十年(815),柳宗元被任命为柳州(今属广西)刺史。那时刘禹锡被移作播州(今贵州遵义)刺史,柳宗元说:“播州是不适合人居住的地方,而刘禹锡有年高老母,我不忍心看他如此困窘,又没有托辞来告诉自己的母亲。如果他的母亲不去,母子各在一方,这便成为永别。”于是备文上奏,想请求把柳州授给刘禹锡,自己却到播州上任。恰巧有大臣也为刘禹锡奏请,于是刘禹锡最终改授连州刺史。
柳州风俗,用男或女作为抵押去借钱,如果超过期限没有赎买,人质就会被钱主所没收,沦为奴婢。柳宗元制定了各种方案,让他们都赎买归去。特别贫困的,让他们写雇佣的文书,看价值相当,就归还其人质。对那些已经被钱主没收的男女,柳宗元自己出私钱帮助他们家人将他们赎回。南方想考进士的人,不远千里,都来跟随柳宗元。凡是经柳宗元指点过的人,写文章都有章法了。柳宗元当时号称“柳柳州”。元和十四年(819)柳宗元去世,终年四十七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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