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学习目标:
1、我国公民享有的政治权利;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义务;
3、我国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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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们的全部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为基础的。
(1)宪法和法律规定了我们的权利与义务
公民的政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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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公民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
(2)具体内容:
①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 政治自由
③ 监督权
(1)含义: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法律依据(条件)
国籍条件:我国公民;
年龄条件:必须是年满18周岁;
政治条件:依照法律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
能力条件: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
(2)含义 (在国家层面)
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选举权;
公民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公民的被选举权.
(3)地位:
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我国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选举村委会成员是村民在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
重新认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观点判断:
公民的选举权包括两个层面:国家层面和社会基层民主层面。
在国家层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在社会基层民主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直接投票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村民选举村委会成员或居民选举居委会成员,是村(居)行使选举权的表现,是公民管理社会事务的具体行动,也是公民行使政治权利。
2.2知识框架
重新认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内容
言论自由:依法语言表达自由
出版自由:依法出版刊物自由
结社自由:依法成立社团组织自由
集会自由:依法聚众集会自由
游行自由:依法列队游行自由
示威自由:依法游行、静坐等方式示威的自由
2、政治自由(宪法规定)
(2)意义\地位:人民参与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
自由与法律的关系
1、自由是相对的,没有绝对的自由.公民只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使自由。
2、二者对立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