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导学案-【新教材精创】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新教材同步备课(选择性必修2)

2021-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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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型 学案-导学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1-2022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
文件大小 184 KB
发布时间 2021-02-03
更新时间 2021-02-03
作者 学科网精创政治工作室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1-02-03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26845086.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导学案 【课标要求】 了解各种人身权的内容与法律保护。理解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我国尊重和保护人权,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是民法的重要内容。 科学精神:人们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法治意识: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参与:在互联网活动中善于依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 【重点难点】 重点: 了解民法保护人身权利的表现。 难点: 理解如何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知识梳理】 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1.人身权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 和 。 (2)人身权的内容:自然人享有 、 、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 的权利。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 。 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 。 ③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2)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 。 (3)侵权民事法律责任:根据 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 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1.姓名权 (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因此,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格上的 。 (2)姓名权: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肖像权 (1)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 。 (2)自然人享有 。自然人有权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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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导学案-【新教材精创】2020-2021学年高中政治新教材同步备课(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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