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
精神文明建设
教学
目标
1、了解社会法治建设进程
2、了解各个阶段精神文明建设的代表
3、感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独特性
请看下图
回忆新中国的法律建设
20世纪50年代是社会主义法制初创时期,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十年文革的法制破坏
有人指着我说:“毛主席是这样教导我们的:‘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现在你在对敌斗争中缩手缩脚,能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吗?”
我说:“毛主席也教导我们:‘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也是文化大革命的首要问题。’在对敌斗争中谁是我们真正的敌人,你还没弄清楚,斗争目标不明确,这样你就能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吗?”
有个女的抢着说:“毛主席教导我们:‘在拿枪的敌人被消灭以后,不拿枪的敌人依然存在,他们必然要和我们作拼死的斗争,我们决不可以轻视这些敌人。’想一想,你以为只有拿枪的敌人才是敌人吗?现在不拿枪只拿笔杆子的敌人更可怕,你要擦亮眼睛!”
个人崇拜代替法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改革开放历史性决策的同时,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
历史会记住这个瞬间: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30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诞生于改革开放初期,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1982年宪法以崭新面貌出现在广大人民群众面前。在新中国宪法发展的历史上,1982年宪法的制定,无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中国的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到2010年,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